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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有哪些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市住建局出台了《龙岩中心城市存量房资金监管暂行办法》

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4月16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存量房资金监管政策宣导暨房地产经纪相关业务(存量房网签、存量房资金监管、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登记等业务)操作培训会议。

是否收费?

怎么监管?

你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1、什么是存量房(二手房)资金监管?

存量房(二手房)资金监管(以下简称资金监管)是指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为保证交易资金的安全,由买方将购房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交易双方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交易保证机构按照约定向卖方支付购房资金的行为。

2、资金监管有哪些好处? 

(一)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避免买卖双方交付购房资金发生纠纷,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二)防范风险

从制度上避免“零首付”、“期房买卖”等违法违规交易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三)规范执业行为

有利于防范和避免房地产经纪机构挪用购房款、“赚取差价”的违规操作现象,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3、把购房资金交给交易保证机构是否安全?

资金监管由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管,由龙岩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交易保证机构具体实施,龙岩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市属国有企业。

监管资金独立于交易保证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监管资金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

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不得支取现金,不可以挪作他用,确保交易当事人的资金安全。

4、资金监管的范围是哪些?

(一)地理范围

资金监管适用坐落于龙岩中心城区(新罗区)范围内的存量房(二手房)交易。

(二)适用范围

(1) 交易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

(2) 买受人需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价款的,自有购房资金必须实施资金监管。

(三)不适用范围

通过继承、析产、赠与、拍卖、司法裁判、以房屋价值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存量房(二手房)所有权的,不适用于资金监管。

5、哪些交易情形必须进行资金监管?监管金额怎么确定?

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或买方需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价款的,自有购房资金必须实施资金监管。监管金额为经网签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自有购房资金。

6、能监管银行贷款资金么?

贷款资金是可以监管的,买卖双方自愿选择监管贷款资金。

7、资金监管收取费用吗?

资金监管是免费的。

如需监管贷款资金可能涉及贷款阶段性担保费用,收费情况以担保机构公示为准。

8、资金监管在哪里办理?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处办理;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综合收件窗口处办理;需要监管贷款资金的情况,在交易保证机构办理。

9、办理资金监管需要哪些材料?

(一)经网签的《存量房买卖合同》

(二)卖方不动产权证

(三)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四)卖方的银行卡(1类银行账户)

(五)买方的银行卡(1类银行账户)

(六)其他所需填写的表单

(七)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10、办理资金监管,卖方过户成功后多久可以收到钱?

办理资金监管的,在过户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机构根据《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完成监管资金的结算划转。

11、哪些交易情形可以申请免除资金监管?在哪里办理?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免除资金监管:

(1)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且买方不需银行按揭贷款支付房价款的,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资金监管或申请免除资金。

(2)买卖双方当事人关系为直系亲属的,包含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房屋共有人之间转让其所占房屋份额的;

(4)买卖双方中有一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法人组织的;

(5)本政策实施前已支付购房款但未完成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供有效银行转账凭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请免除资金监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综合收件窗口处办理。

12、若在网签、过户办理过程中,已办理了资金监管但遇到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继续办理网签、过户,该如何处理?

(一)买卖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买卖双方撤销《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持身份证明、《监管协议》共同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提出解除资金监管申请。

(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交易终止的,可由交易当事人单方持相关材料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提出解除资金监管申请。

(三)因交易房屋或土地被查封(限制)等原因造成不动产转移登记无法办理的,可由交易当事人单方持身份证明、《监管协议》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提出解除资金监管申请。

13、若交易发生变化,需修改《监管协议》该如何处理?

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如需修改《监管协议》,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明和《监管协议》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申请修改《监管协议》。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后,《监管协议》不可修改或撤销。

14、若误将钱存入监管账户该怎么办?

若误将非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或通过非买方的账户存入监管资金的,存入人持身份证明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资金监管窗口申请退回监管资金,交易保证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15、《存量房监管资金到账通知书》如何获得?有什么用?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在买方将监管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后,房地产经纪机构处可通过网签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存量房监管资金到账通知书》。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在买方将监管资金足额存入监管账户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存量房综合收件窗口处可通过网签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存量房监管资金到账通知书》。

《存量房监管资金到账通知书》可作为银行审核存量房按揭贷款首付来源的凭证。

16、买方如何交存监管资金?有什么注意事项?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买方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柜台转账等方式完成交存监管资金。

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买方使用市行政中心窗口POS机刷卡方式完成交存监管资金。

交存监管资金必须使用买方本人银行账户交存,监管资金不支持信用卡交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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