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房产政策 > 正文

鄂州最新限购政策及外地人怎么在鄂州买房规定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鄂州市相关部门已正式传达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鄂州葛店、花湖限购限贷又限价,权证满3年可售

细则显示:

1、鄂州市相关部门已正式传达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始执行在鄂州的葛店开发区和花湖开发区实行限购限售政策。

2、在限购限售的葛店和花湖区域暂停向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房,暂停向非本市户籍的家庭出售第2套商品房。并且,在限购限售购买的商品房,必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可上市交易。

3、在限购限售区域实行认房认贷的的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没有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4、要按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对各项目销售价格实行备案管理。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但没有网签备案的,可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2017年1月至10月销售均价;新开盘项目销售备案价,不得超过周边同等地段和类型房屋的销售价格;精装项目只对毛坯备案。

具体红头文件如下:

在鄂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管理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意见》上看到,限购区仅限于葛店开发区和花湖开发区。在限购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鄂州市户籍家庭出售商品房,暂停向非鄂州市户籍的家庭出售第2套商品房。并且,在限购限售购买的商品房,必须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才可上市交易。

在限售限购区域内实行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没有结清的家庭,购买商品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制度。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但没有网签备案的,可售房源均价不得超过该项目2017年1月至10月销售均价;新开盘项目销售备案价,不得超过周边同等地段和类型房屋的销售价格;精装项目只对毛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