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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最新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基数,漯河市五险最低标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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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漯河社保个人和单位最低交费的标准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河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之社保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个人缴纳比例1%;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2、河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之公积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郑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最高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二。

根据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年度非私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22元,非私有单位缴存职工2013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44622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371.85元,44622÷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35698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即237.99元,35698÷12×8%)。

对于私有企业缴存要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27533元,城镇私有企业缴存单位职年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27533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即229.44元,27533÷12×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水平80%(22026元)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146.84元,22026÷12×8%)。

二、补缴条件

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

三、补缴材料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3、《征集计划单》

四、补缴流程

1、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已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在同一缴费年度如果有可选择的补缴年限,可以多次进行补缴。

2、申请补缴时,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按参保人补缴时选择的缴费标准以及补缴年限进行补缴。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申请,打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申请表》),并由本人确认后,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4、申请补缴人员持《补缴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费。

5、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应缴费未缴费的参保人,下一自然年度信息系统自动作废其上年度征集计划,不为其产生下一年度征集计划,待参保人本人下一年度持身份证原件到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后,经办机构为其打印《征集计划单》,参保人持《征集计划单》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