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工伤保险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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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市日前开始推行工伤保险预登记制度。发现由于工伤发生的意外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缴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就很难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直接给企业带来负担。
对这一难题,市社保局联合各相关部门,从保障职工和用工单位的立场对业务流程与政策制度进行的优化和完善,决定在全市推行工伤保险预登记申报,将工伤保险的申报期由原来的每月1~10号延长至整月申报,即1~10号申报期结束后有新招录职工仍然可以预先为其登记申报工伤保险,次月由工作人员及时为其办理补费手续,新招录职工自单位为其登记申报的次日零时起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切实解决了企业和员工的后顾之忧,实现全月工伤保险申报无缝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