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青岛医保意外伤害新办法出台最新消息(二)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经办机构核准后,实行联网结算。需到参保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的,由个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等到参保所属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手续。其中,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由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优先给予赔偿,赔偿额未达到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的给予补足差额。

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待遇支付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因案件诉讼或侦破等,能提供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



青岛出台新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办法

起青岛农村医保病人可享帕金森特材救助

青岛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一个待遇

青岛度居民医保缴费最新消息

青岛力推城乡医保并轨

最新青岛医保卡余额查询方法

青岛医保卡使用范围

青岛医保补助提高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