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工伤保险 > 正文

济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条例及赔偿金分配原则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工亡待遇标准

1、标准:

(1)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备注:山东省在设区的市实施全市统筹。

(2)供养亲属抚恤金

第一、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二、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第三、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第一、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例:2013年的上年度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24565元*20倍=49130元。

第二、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济宁工伤赔偿标准,济宁工伤工资发放标准计算方法

济宁工伤赔偿标准新规定,济宁工伤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济宁市工伤赔偿标准,济宁市工伤赔偿工资怎么计算

济宁工伤赔偿标准,济宁工伤鉴定标准及保险条例(修订版)

济宁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费率新标准

济宁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费率实行新标准最新消息

济宁申报工伤认定时限与说明

济宁工伤保险基金征缴费率实行新标准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