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及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工伤人员医疗待遇标准:
二、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
三、工伤人员离职补助标准:(五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领取)
四、工伤死亡补助标准:
工伤还有其他待遇吗?
伤情更重的一至四级没有医疗补助、就业补助?确实如此,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由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就不能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他们吃亏了吗?当然不是,这里就要提到其它一些待遇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还有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经审批的统筹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他们虽然没有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但他们却能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经鉴定需要长期护理的还能按月领取护理费,且他们后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都能从工伤基金报销。
临时使用的拐杖算辅助器具吗?
工伤腿骨折后临时使用的拐杖是辅助器具吗?辅助器具是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同意工伤职工配置并需长期使用例如轮椅、假肢之类,至于临时使用的拐杖,则不属于辅助器具。
生活护理费我怎么没享受到?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的对象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长期生活护理的人员。那就有工伤职工问了,我受伤后住院手术那半个多月的护理费不就没着落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亡待遇有哪些?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工亡职工及其家属享受的待遇。2020年1月17日上午10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
因此,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2359元×20=847180元。根据《关于调整2019年度常州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常人社发(2019)144号)的规定,2019年我市计发工伤待遇涉及到计算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每月7216元标准执行,因此,丧葬费:7216元×6=4329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缴费基数相关,现在不低于7216元×60%×30%=1298.9元/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亡的认定:
认定工亡一共有九种法定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不得认定工亡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