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一、立卷归档制度
1、按学院校务公开细则公示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记载材料,都属于立卷归档范围。
2、归档要求,凡已公开的记载材料,部门移交时须进行整理、分类、立目、装订后移交。
3、归档时间,通过公示后的记载材料,各部门须在结束后十五天之内整理后提交存档。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校务公开档案库以部门为单元,分类保管。
2、加强档案库的防火、防盗、防虫的安全工作。
3、不断改善保管条件,提高保管水平。
三、档案利用制度
1、保管人员必须熟悉其档案范围及主要内容,为相关上级部门和学院部门的查询提供服务。
2、查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翻拍摄影,不得复印。
3、借出必须办理审批手续,不得遗失。
4、校务公开范围仅限于学校内部,外部人员查阅借阅时,须遵循《国家安全法》及相关保密规定办理。
四、档案管理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
1、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业务。
2、档案管理人员要按相关制度提出管理措施,要对部门档案立卷归档提供指导。
3、档案管理人员在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方面作出成绩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