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8月16日,市委书记王昌荣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委办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与支部党员一起交流发言。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会上,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联系个人的工作实际,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王昌荣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当前全市的中心工作,谈感受、谈认识、谈体会。他指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加强学习,领会内涵精髓,把握本真要义,做到知责明责。
“不问责、少问责,首先就要多尽责、尽好责。”王昌荣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作为领导干部,就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范。从严治党不能失之于宽,作风建设不能流于形式。《问责条例》明确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要把这六种情形作为担当的着力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担当有为。
王昌荣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遵规守矩,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对照条例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找差距,补短板。要运用好问责这一利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意图,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通过认真的学习,借此机会,谈三点认识:
一是《问责条例》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是对“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重要讲话精神的制度落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把严格履职的形象树起来,把模范带头的作用发挥出来。
二是《问责条例》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不进行从严治党,党的组织就会涣散、凝聚力就会消退、战斗力就会削弱,“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条例》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中央要求我们各级党组织学习并落实《条例》,就是要进一步扎紧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只有使问责严起来,才能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也只有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才能促进党员干部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问责条例》是唤醒党员干部“入党初心”的重要保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通过“七一讲话”号召全体党员“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当前,我们中心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党性坚强、履职到位,严于律己、敢于担当,能够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真心为民,但是也确实有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初心”,存在党员意识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疏远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党组织的战斗力。针对这些“病症”,《问责条例》就是一剂祛病良方,就是要通过《条例》的贯彻执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祛病强身,让党的初心历久弥新,让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另外,讲三点打算:
一是抓好党纪法规学习。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定准学习内容。学好一本《党章》、三个“条例”一本“准则”、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好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学以致用。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学就是既要逐字逐句细学原文,又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上述法规对照,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法规办事,守纪律讲规矩;“悟”就是要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实践。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贯彻执行《条例》,要紧扣六个方面的问责情形,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总体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我们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作为中心分管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我将紧紧围绕疾病预防能力提升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找准抓手、紧贴实际、建强队伍、发展亮点、创出特色”的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副书记工作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加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中心党建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是抓好法规制度落实。学习是基础,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一定要咬住“常”“长”二字,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要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上。要将《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与“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促进疾控建设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让全体党员和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作为领导干部,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做到举一反三,汲取教训,要保持抓铁有痕的落实韧劲,锤炼失责必问的制度刚性,牢记宗旨、不忘初心,为推进疾控事业的发展敢于拼搏、奋力前行。
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党成立95周年后,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7月26日,剑阁县住建局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召开学习讨论会,对《条例》相关精神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会上,机关党委书记薛开太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印发施行,不仅让共产党员头上多了个“紧箍咒”,还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尤其是在“七一”前夕这样一个关键时间节点上出台问责条例,可见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大家纷纷进行讨论交流,一致认为,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出三个强烈信号:一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二是有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三是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住建系统领导干部表示必须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肩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密切联系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职担当。
局党组书记张俊同志强调,《问责条例》正式颁布后,系统全体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确保*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他提出要求,要及时传达学习。住建系统各支部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端正态度学、追本溯源学、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科学、准确地领会,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工夫、见成效。要系统内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工作规定,各支部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要健全完善党建责任清单和追责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各个组织、覆盖到各个领域、延伸到全体党员中去。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魏文参加学习讨论后有感而言:“有权就有责任。现在问责的力度更大了、要求更严了。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给纪检干部戴上了一个“紧箍”,纪检干部更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勇于铁面问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