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补办身份证外地跨省补办流程,江苏网上补办身份证预约登记
江苏省将实行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本省居民丢失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省内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昨天下午,江苏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就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和有效期满换领省内异地办理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解读。
异地办理身份证领取须当场验指纹
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其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短期出行人员,比如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应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需要住宿和乘坐火车、飞机的,可向相关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证明。
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以及确需上门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研究协调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原则上不得代领。
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40元
“省内异地”是指申请人常住户口在所在区县以外的省内其他地区,即省内跨区县、跨省辖市。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异地申请换领的,凭原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异地申请补领的,凭申请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申请办理。
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申请、采集信息、收取工本费、发放证件、处理质量回馈等步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
身份证受理点核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后,符合条件的,当场为申请人拍摄相片、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应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上报省公安厅制证。申请后20个工作日,申请人凭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同时交回旧证。
申请人在异地办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收取标准不变,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40元,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受条件所限,暂不开展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