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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四川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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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

高龄老人的补贴政策保障了高龄老人的生活,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四川省高龄老人补贴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和《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现就四川省2015?2017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规定整理如下:

一、重点建设任务

根据《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结合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财政状况实际,合理确定2015?2017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任务

。为便于各地系统安排和组织实施,一次性下达2015?2017年重点建设目标任务,分年实施(以下任务均包括2015年超目标任务完成额)。

(一)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1万张。本着政府托底原则,实现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2.1万张(包括新建、改扩建、购置房屋等形式)。2015?2017年按每年新增床位7000张安排。

(二)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2.9万张。围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3张的目标,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资金补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12.9万张(包括新建、改扩建、购置房屋等形式)。2015?2017年按每年新增床位4.3万张安排。

(三)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万张。通过维修房屋设施、添置设备器材、增设短期托养床位等,改善养老条件,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公办养老机构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发挥集中养老和提供养老服务的双重作用,实现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9万张。2015?2017年按每年维修改造床位3万张安排。

(四)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7400个。围绕“到2017年,实现90%的城市社区、50%的农村社区建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建设470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700个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5?2017年每年分别建设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500个、1600个、1600个;每年建设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00个。

(五)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并覆盖200万人。围绕“落实困难家庭的失能老人、独居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政策,确保2016年以前实现补助对象全覆盖”的目标,采用政府向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购买服务和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构建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为全省200万居家养老的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行等多种服务。

二、补助标准和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筹集实施上述重点建设任务所需资金。省人民政府在统筹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各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含福彩公益金)。从2015年起的补助标准和办法为:

(一)公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平均投资不低于4万元,民办机构新增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平均不低于1.1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每张政府资金补助0.5万元。以上三个项目省级财政对市(州)本级和非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50%给予补助,对扩权县按最低标准的60%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二)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30万元、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每个补助25万元,省级财政均补助35%,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三)对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按照服务对象平均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的35%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四)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级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比重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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