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西安市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一、补贴对象:对吸纳西安市户籍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因疫情无法返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自2020年2月8日起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三、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传);
(二)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本人身份证(影印件上传);
(三)劳动合同首尾页(上传);
(四)《西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审批表》(在线生成);
(五)《西安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人员信息表》(在线生成)。
四、补贴申报和拨付流程
申报企业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xahrss.xa.gov.cn/),选择“网上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在“公共服务”栏目中的“促进就业十条措施”,填报上传所需资料。
我市企业按属地原则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各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公示后报市级人社部门,市级人社部门复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市财政局按现行财政体制将补贴资金下达区县、开发区和市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随后拨付至申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有特别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西咸新区相关支出按照原渠道列支。
注意:小微企业划分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企业应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在此范围内。
除另有规定的以外,企业原则上在市政发〔2020〕1号文件有效期结束三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中、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措施,我市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