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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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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消息,我市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促进更多劳动者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创业就业。

调整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了小微企业申请办理条件,将100人以下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比例由20%下调至15%,100人以上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比例由10%下调至8%,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贴息,贴息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到100%,且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

个人创业(含合伙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方面,担保贷款对象进一步扩大,明确了几类群体纳入支持范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贷款购车专门用于出租营运的个人;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3次且已按时还清贷款的个人,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次。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最高不超过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照人均不超过22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30万元执行。

此外,这次调整明确了担保贷款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不动产、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市人社局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负责人刘彦忠说,疫情防控期间,贷款申请人只要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通过“网上四级平台”,或在家通过邮储银行网上提交申请后,人社部门将进行“远程考察”。申请人不用出村(社区),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今年以来,沧州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14笔6258.5万元,扶持创业357人,带动就业7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