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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燃气阶梯收费标准,泰州天然气第一阶梯多少方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泰州市发改委

就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工作

泰州燃气阶梯收费标准,泰州天然气第一阶梯多少方

召开新闻通气会

6月20日起

海陵区、医药高新区

管道民用天然气

价格将上调

调整后的价格比较表

01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为什么要上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用天然气上游门站结算价格已于2018年6月10日每立方米调整提高了0.29元(今年4月1日起为0.27元)。根据省发展改革《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精神和我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从2019年6月20日起调整市区居民用管道民用天然气价格。

本次调整价格,与上游同向同额顺价应提高0.27元/方,结合周边价格水平,第一阶梯价格由2.42元/方调整为2.68元/方,提高0.26元/方,一至三阶梯价格比例仍保持1:1.1:1.4,低于国家、省规定1:1.2:1.5的比例水平。调整后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水平也低于周边城市,在全省也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第二、三档气价更是远低于其它城市。

以2018年市区家庭平均月用气量18.5立方米计算,调价后月均增支4.81元,其中第一阶梯用户(占总用户的86.3%)月均增支4.37元。

与周边城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的比较

02此次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为什么没有召开听证会

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是我市继2015年首次调整之后的再一次上调,涉及海陵区、医药高新区的14万多户居民。根据2015年召开的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市发改委及时启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03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是否上调

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及其不对外营业的食堂、浴室等)和民政福利(孤儿院、社会福利院等)机构及驻军办公等执行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居民阶梯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每立方米由2.54元调整为2.82元。

04我市低收入群体和“一户多人口”如何应对涨价因素

1、市区低保、特困家庭每月每户免费用气量由6立方米提高至8立方米。超过免费用气量部分不论气量多少,一律按第一阶梯价格执行。

2、进一步扩大一户多人口优惠气量范围并简化认定办法:

(1)户籍5人(含)以上的家庭,每增加1人,增加用气量基数50立方米/年,气量基数增加值最高不超过150立方米/年。用户可凭户口簿,前往市区天然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网点申请确认后执行。

(2)在市区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同一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但事实上家庭成员在一处共同生活,超过5人(含)的,每增加1人增加用气量基数50立方米/年,气量基数增加值最高不超过150立方米/年,用户凭户口簿、产权证、所属社区(村委会)证明,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3)户口不在市区,但随市区常住户籍人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超过5人(含)的,每增加1人增加用气量基数50立方米/年,气量基数增加值最高不超过150立方米/年。用户凭缴费发票、常住人口户口簿和共同生活人员居住证,经燃气公司确认后执行。

05执行时间和执行要求

调整后的价格从2019年6月20日执行,6月20日起第一次抄表收费仍然按照原来价格执行。各天然气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按照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计量缴费周期等政策保持不变,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不足一年的用户按月折算。

06其他各市区民用天然气价格是否也调整

小编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姜堰、泰兴、兴化、靖江、高港等地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第一阶梯价格与市区保持“同城同价”,并将在近期陆续出台调整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