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师工资待遇改革方案及上调最新消息
早在去年年末教师体系的改革文件下发后,各地方都积极响应出台当地的相关方案,在文件中,大家一直热议的教师体系改革有三点:1.教师职称评定改革。2.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改革。3.乡村教师改革与扶持。
随着其它地区的相关政策出台和实施,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确保教师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保障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助推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这一文件的下发也是利好了云南全省的教师群体,终于可以不用再眼巴巴的看着隔壁省的相关文件实施了,下面小编就整理文件全文分享给大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振兴乡村教育是重要一环。3月29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在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为乡村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01
坚决防止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意见》中乡村小规模学校指在校生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其中提到,处理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与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关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并明确到2020年,基本补齐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短板,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意见》提到,在办学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政府确定。同时,县级政府着力加快城镇学校建设速度,限期消除城镇学校大班额。
对于在校生及生源极少的小规模学校,除保留必要的教学点,在不造成学生辍学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思想工作,按照撤并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程序,审慎撤并。对于已经撤并的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同时,各地要通过满足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
02
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意见》提到,实施“温暖计划”,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全省高海拔地区两类学校师生冬季取暖问题。优先在迪庆、怒江等深度贫困地区启动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满足深度贫困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有学上、上好学”需求,2022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
对于师资队伍,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同时,各地要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保障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意见》提到,加快建设服务于贫困地区学校应用的“1+N模式”和“云上学校”,利用互联网促进教师知识结构优化,推动教育信息化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