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所需材料(网上操作流程)
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南通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南通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
市区范围内转移:
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后,市区范围内之间社保无需转移,办理社保调转手续即可。
跨统筹区社保转出:
携带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带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跨统筹区社保转入:
携带转移人员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给现参保地经办机构。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可办理异地转移,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
1、先到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2、再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填写:“社保转移申请”,然后将缴费凭证和申请一并交给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
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步骤: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就业城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就业城市的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第二步: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二、南通社保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一、企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2)联系函
(二)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
(1)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2)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二)市外省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3)办理转入时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2)相关调转手续的复印件
(3)办理转入时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保险关系转移单;转出需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4)转入基金的请到基金科确认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入;转出基金的请在办理保险关系转出后到基金科办理基金转出。
三、医疗保险
(1)市内职工医疗保险关系随养老转移。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的,流动前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凭证,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参保人员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出示凭证第现代语文。
温馨提示:
1、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机构(南通社保)打印个人参保缴纳凭证,再把凭证交给现在的参保机构,申请转入,通常45天可以完成转入。
2、社保缴费证明需要持参保人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卡。
注: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写一份授权给代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