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所需材料(网上操作流程)
社保异地转移分两种情况:省内转移和跨省转移,具体转移流程差不多。社保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员不在原来的参保地已工作了,需要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工作地地区,将社保关系迁移到新地区的过程。原单位可以将参保人员的社保关系转出,而新单位可以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那么泰州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一、泰州社保异地办理转移手续
从泰州转出或者转入,均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01线下办理
直接到新参保地(转入地)申请办理。如转入到泰州姜堰区,可到泰州市姜堰区社保中心办理。
02线上办理
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注册登陆→点击“关系转移”→点击“社保转移申请”。
②“江苏智慧人社”APP:注册登陆→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电子社保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
③“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点击“社保”(若尚未有电子社保卡,先在该界面认证并领取)→选择“社保转移申请”→点击“我要申请”。
④“微信”APP:选择“支付”→城市服务→点击“电子社保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选择“卡面服务”→点击“社保转移网上申请”→点击“我要申请”。
二、泰州社保异地办理所需材料
01转入条件:
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
①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泰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泰州市的。
提醒:在跨省转移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人员(在泰州市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可办理转入手续。
02转出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出条件以异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为准,如果已经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等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
特别提醒:
01省内无需转移
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全面投入运行前,若无特殊情况,省内跨市暂不办理转接手续。
02无需频繁转移
参保人因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等原因暂时中断参保缴费,并不会影响之前参保缴费的记录,也就是说不管参保人在哪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累积计算。因此,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