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珠海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珠海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珠海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在医保支付范围和最高支付限额内: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2%,退休人员为94%;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的参保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退休人员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0%。
根据基本医保参保类型,参保人医保报销的住院费用限额如下:
【职工医保】
1.连续缴费6个月以内的(含6个月),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连续缴费时间6个月至1年的(含1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
3.连续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提示:中断缴费时间3个月以上再次参保缴费视同新参保,连续缴费月数从再次参保之日起重新计算。
【城乡医保】
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以及2022年起在母亲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
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门诊:
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统筹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住院:
一档参保人市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在职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2%, 医保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4%。其中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先自费10%,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
二档参保人市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
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统筹基金支付90%。其中单价在2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先自费10%,剩余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70%。
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参保人所发生的符合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医疗费用。
二、珠海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一、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申领材料
社会保障卡(本人必须持卡就医,直接在签定的医疗机构联网结算)。
二、住院医疗费用申领材料
一、属刑事案件住院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根据报销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表格);
2.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加盖清晰可辨的疾病诊断专用章、科室、住院部专用章);
3.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4.《民事判决书》和《执行判定书》(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和《执行判定书》原件;刑事案件肇事者逃逸的,自发生事故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由公安部门开具无法破案证明原件);
5.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6.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未办理住院登记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
7.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盖医院病案室清晰可辨的章)。
二、属交通事故住院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盖医院病案室清晰可辨的章);
3.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加盖清晰可辨的疾病诊断专用章、科室、住院部专用章);
4.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未办理住院登记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其中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的,还须提供自发生事故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由交警部门开具无法破案证明原件);
6.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7.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根据报销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表格)。
三、一般疾病住院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未办理住院登记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
2.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住院病历(入院记录)或首次病程记录(盖医院病案室清晰可辨的章);
4.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根据报销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此表格);
5.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加盖清晰可辨的疾病诊断专用章、科室、住院部专用章);
6.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四、住院期间他院检查、治疗或购药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珠海市医疗保险院外检查治疗(购药)申请表(市内住院期间进行他院检查治疗(购药)的,须提供经医疗机构批准的《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院外检查治疗(购药)申请表》;市外住院期间进行他院检查治疗(购药)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他院检查(购药)证明);
2.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机打收费票据原件,市内费用的在背面注明未联网结算原因并盖章(盖清晰可辨的收费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未办理住院登记的还需提供《珠海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身份核实表》);
4.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