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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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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从9月起,我市统一调整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依据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在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可自行选择。

据了解,按照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2388元的统计数据,我市调整了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2015年9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620元;上限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3097元。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在2620元和4366元之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状况自行选择524元至873.2元的月缴费金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4366元,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建账户(月缴费279.42元)或不建账户(月缴费43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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