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年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2017年4月起,2017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下文上大学网小编整理的天津2017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2017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最新消息:天津社保缴费基数4月起上调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2017年4月起,2017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896元。
符合按照最低缴费基数3年过渡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最低缴费标准为2369元。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6731元。
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基数:下限2966、上限14832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自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6月启动,缴费比例0.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自6月启动,按照行业基准费率或浮动费率缴纳,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为0.2%至1.9%,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4%
特别提示
补缴社会保险费时需补缴滞纳金、保值金或利息。
公积金
5月1日起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各15%调整为11%,企业公积金缴费比例为最高为11%,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为11%,详情点击:2016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1% 7月1日起实施
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
缴费时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入个人帐户比例
缴费基数:下限2630、上限5714
缴费比例:20%
划入个人账户:8%
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为8%,缴费基数度为2912元。
一次性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度为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