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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西安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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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

一、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单位: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

  城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

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西安市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5%,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而调整,为862.5元/月。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9%/月。

  3、大额医疗保险费:8元/月。

  4、生育补助费: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三倍。

  5、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3500元;抚恤金的月标准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280元,按供养直系亲属的范围、供养时间一次性发放,供养时间为原核定的失业人员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

  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在我市失业人员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参加一次免费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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