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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最常见失业保险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参保员工必看:长沙市最常见失业保险6问

1.我辞职了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领取失业金的三个条件: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因此个人主动辞职不符合第二个条件,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2.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可以自己缴费买养老保险(外地农村户口除外);医疗保险则由失业基金支付,不需要个人缴费。

3.失业金标准多高?

每个月失业金的标准是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标准为1390*80%=1112元。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但不满二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4.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先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社区或街道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提供

①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2份(需A4纸且加盖单位公章);

②一寸照片4张;

③清晰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5.失业金领取人员如何办理培训补助?

领取失业金人员应先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长沙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经批准后参加培训。在培训结业后携带有效合格培训证书和有效票据、《长沙市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申报表》、失业金领取证报销培训费用1次。报销数额最高不超过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

6.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培训地址在哪?

失业人员按培训通知单上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原件,失业金领取证和培训通知单,在长沙就业与创业中心三楼培训半天,地址:芙蓉公交车站附近光大银行旁(原长沙市劳动保障局)长沙东方男科医院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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