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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年扬州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必须失业人员本人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扬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4、农合制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2/3发放。

扬州市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领取材料

1、《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扬州市用工(退工)人员登记表》;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个人二代身份证、一张二寸照片。

领取流程

1、失业登记

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本人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6号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审核确认

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请求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3、银行卡换取

失业人员于次月15日至16日携相关材料到扬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换取银行卡;

4、失业保险金发放

江苏银行于每月15日左右将失业保险金发放到个人账户,个人可至各营业网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扬州失业保险金申领详细流程

领取地址

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分中心

地址:淮海路165

电话:(0514)87346451

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扬子江中路746

电话:(0514)80978080

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兴城西路178号

电话:(0514)8786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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