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办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流程
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
2.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
3.人事、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申请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
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
2.《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通知》(娄人社发〔2015〕137号)。
补贴标准
1.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
2.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用人单位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的40%补贴。
申报材料
1.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
2.娄底市参保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审批表;
3.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报时间
每年5-6月份左右,具体时间以市、县市区人社局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审核流程
1.参保单位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报资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审核意见,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七天;
4.公示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凭单位收款收据,拨付补贴资金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咨询电话
娄底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0738-8262998
娄星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38-6771699
冷水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38-8990115
涟源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38-4439518
双峰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38-6831153
新化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股0738-322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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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失业人员,即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妇16-55岁),具有工作能力,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狭义的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为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
应具备什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费如何缴纳?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要向个人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单位要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单位及时通知失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4.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5.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6.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