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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标准和领取时长新规定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问:失业了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从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看,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3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失业可以领到多少失业保险金呢?能领多久?

答: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马鞍山社保中心,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缴费年限核定具体领取金额以及期限。

关于领取期限,《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申领失业保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用人单位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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