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工资扣税标准,年重庆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扣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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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税标准
1、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公式如下: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