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个税起征点调整改革方案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2018年贵州个税起征点调整改革方案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这个起征点主要是针对国内居民纳税人的。而外籍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三地,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虽说与我们一样,也是3500元,但税法规定他们可以再减除1300元扣除费用,实际上个税起征点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
对照下面的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例:张三2011年10月收入工资4500元。 则张三10月的个人所得税=(4500-3500)*3/100=30元
例:王二2011年10月的工资收入15000。则王二10月的个人所得税=(15000-3500)*25/100-1005=1870元。
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