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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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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6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新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按照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的审批职能,依据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照)号编码规则,向市场主体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简化设立登记程序。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联审批、核发一照”的模式,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照),改为由申请人一表申请,工商部门一家受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工商窗口标注或加挂“三证合一”办理窗口牌子),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并联审批,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除名称核准外,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一照通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发改、教育、工信、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环保、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牧、林业、商务、统计等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在办理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以及其他涉及市场主体有关手续时,对市场主体已提交标注了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再要求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减免登记收费。实行“三证合一”后,一律免收各类市场主体工商、税务登记注册费用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用。

规范变更、注销登记流程。登记(备案)事项发生变化的市场主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对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或税务登记变更的,按设立登记流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销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由工商部门一家受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审核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市场主体,按原注销登记程序、时限办理。

税务登记证发办理条件是什么

1、办理税务登记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申办税务登记,并备齐有关证件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户、帐号证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以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先从税务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后签字或盖章,连同其他证件、资料递送到“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税务机关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先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2、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并缴纳登记证工本费(有的地区规定免缴)。如果是服务业、建筑业、饮食业等缴纳营业税的业户,要到地税局办理:如果是缴纳增值税的业户,要到国税局办理。

3、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记。逾期办理的会被罚款,税法上规定是2000块钱以下罚款。所以尽快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