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产假多少天,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23盐城产假多少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发放标准是多少??上大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一、盐城产假多少天
盐城产假延长至158天:
1、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2、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3、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
4、对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女性劳动者,优先给予就业帮扶。
二、盐城产假工资标准
江苏发文明确延长产假天数,达到158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护理假、育儿假、产假假期。
女方产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法定节假日不计入产假假期。
男士护理假: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假期。
育儿假:
《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2022年2月10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假期。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盐城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
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怀孕和产假待遇
1、对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特殊工种作业的女职工,应暂时调换工种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有条件的应设立孕妇休息室。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每天享受工间休息一小时,算作劳动时间,并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加班加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其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产前检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算作劳动时间。
4、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所在单位应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5、产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6、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保证其获得基本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