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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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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生育保险报销分几种?惠州生育保险每种又分别报销多少?下面整理了相关的惠州生育保险报销。

  (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1.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女职工实行定额结算,定额标准为:顺产4000元、剖腹产6000元。

  2.终止妊娠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实行与女职工定额报销,其标准为: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报销400元,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报销600元;怀孕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流、引产的报销2000元。

  (二)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女职工生育顺产的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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