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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单独二胎”政策成为当下热门话题。

领取二胎待遇分两种情况

  具有生育证生育二胎,因头胎没有报销,产假为98天,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

  报销所需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两个孩子的)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凡是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二胎待遇时,有两种情况需分别处理。一种是之前已有生育二胎的计划,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男职工就不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一胎和二胎待遇一致,即可领取98天的基础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

  另一种情况是之前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了一胎生育保险待遇,这种情况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男职工退回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回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由于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晚育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才能享受男职工护理假和女职工的60天奖励假。您现在是符合政策生育第二胎,而您在生育第一胎时不应领取护理津贴和奖励60天假,在您报销第二胎的相关待遇时,首先应退回男职工的护理津贴,其次在女职工报销时核减60天津贴。

  如果夫妻决定生育二胎,在报销第一胎时,请在生育第一胎的诊断书上填写“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二胎”,并签上你或你妻子的名字即可,可以照常报销9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生育第二胎时只能享受38天的生育津贴,第一胎多享受的60天独生子女奖励在报销二胎时扣减。

本市生育保险报销额度

  根据文件规定,从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次日起,其女职工怀孕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有:

  ?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800元。?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顺产2200元、难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保男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女方晚育并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男方可享受护理假津贴(即15天护理假工资),护理假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若男职工配偶为未就业人员,女方可领取生育医疗费。若女方参加了新农合或其他保险,新农合或其他保险会报销生育费用,社会保险生育基金就不再支付。如果女方没有参加支付生育费用的其他类型保险,需要男职工单位经办人员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领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申请表》,填写后并准备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女方失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单位在每月1-20日到单位社保注册地所在区医保办事处生育窗口办理报销,应在本年度内办理完。

  “五险”在大连交的,去外地生育的可以在大连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医疗保险编号,《结婚证》、《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民身份证》以上5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诊断书,住院现金收据,出院治疗明细单及出院记录。

  生育前的10个月正常缴纳生育险的可以报销,产假期间仍需缴纳生育保险,不缴纳生育保险的不再发放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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