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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比例及基数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应参加生育保险的全部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0.6%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存比例:0.6%

注:生育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个人不必缴费

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地址

办理地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桂春路南二里4号

电话:0771-5505399

南宁市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仙葫大道东1

电话:0771-5566181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良庆区德政路20

电话:0771-4508877

南宁市邕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秀区福兴路3号

电话:0771-47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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