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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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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

天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等,天津市生育保险的参保费用为每人每年20元,无需个人缴费。本文将为您介绍天津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报销所需材料等。

天津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

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

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

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

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

1、填写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申报生育待遇手续:

一、准备材料:

(一)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二)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生育保险章、诊断证明章);

5、处方底联(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6、检查报告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按项目审核时提供)。

(三)住院医疗费票据: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四)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证明、申请、情况说明等。

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n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申报生育津贴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在产假结束后提交给公司,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代为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医院的诊断证明,需要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2、产前检查费用明细清单及挂号单红联,都要有生育险专用章

3、一孩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

5、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6、医保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出院小结,也要加盖生育险专用章

天津市生育保险妊娠登记手续

1.天津市城乡参保人员只要在怀孕12周内,先到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办领取生育服务证(也称“准生证”)。

2.携带准生证、夫妻二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联网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一般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妊娠诊断,建立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

3.网上核验生育服务证,完成联网妊娠登记。

4.参保人员妊娠登记后,携带社保卡到医院做产前检查,发生的费用可以直接联网结算。

天津市生育保险住院登记手续

参保人员首先要选择已经联网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在住院当天或者五日内在医院联网办理住院登记。办理手续时,携带社保卡、住院证、生育服务证、妊娠登记表或天津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出院时,参保人员只交个人应该负担的费用,其他住院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天津市生育保险补办流程

1.参保人员申报垫付医疗费前未办理生育登记的,应在申报医疗费的同时补办登记手续;

2.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或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负责受理补办材料,汇集后报送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登记手续。

【扩展阅读】

首先呢,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四项:

(一)产前检查费;

(二)生育医疗费;

(三)生育津贴;

(四)计划生育手术费

现在我就说说前三项,这个是每个孕麻麻都要用得上的。

产前检查费

首先呢,如果发现怀孕了,恭喜你。然后你就要做妊娠登记了。现在很多医院都可以联网登记了,就不用再跑到社险去了。

需要的材料:

(1)妊娠诊断证明(原件):须注明妊娠起始时间、预产期,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及医疗保险专用章;(一般现在的医院要B超看到胎心胎芽才给开诊断证明的,所以不要着急)

(2)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3)医保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化验单(尿妊娠化验);

(5)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登记完了之后医院如果是联网的(一般都是了)产前检查费就可以划卡结算了,注意你用的是生育保险,最高支付1100元。如果全额垫付的话,就在最后一起拿到单位去报销。

产前检查费是限额支付的,就是说你每到一个孕周的时期医保卡才会有相应的金额: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400元

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600元

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800元

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1100元

生育医疗费

一般这个也是要到医院负责生育保险的窗口登记,然后你结算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报手术费了。同样全额垫付的话,还是要到单位一起报销的。

手术费也是有分别的

A、自然分娩3000元;

B、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

C、单纯剖腹产3600元;

D、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剖腹产伴卵巢囊肿切除术、剖腹产伴子宫切除术、剖腹产伴阑尾切除术的38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的生活费用。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有《生育服务证》的,不论妊娠次数,都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享受天数

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基数(孩子出生当年)÷30.4计算。

晚育独生是指:女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并孩子领取独生子女证。

★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况的,生育津贴享受天数累加计算

生育津贴申报需要的材料:

1、《婴儿医学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出院记录(小结)(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章)

3、手术记录(剖宫产,生育保险章和病案室专用章)

4、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章)

5、晚育(24周岁登记结婚)独生的,提供《独生子女证》(婴儿的)原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二代两面复印)

7、社保卡(两面复印,没有社保卡的要医保证)

其中手术记录(剖宫产)和出院小结要到医院的病案室索要(只给复印件),加盖病案室章。医生是不会提醒你的所以姐妹们要提前做好功课,出院的时候一次性把材料拿齐。

※以上材料为红桥区、南开区为依据,其他区可能在此基础上还有所增加或减少。

生育津贴是要等到你规定的产假就是按照上表核定的日期,结束后交到本人单位的。交早了也是得压着,因为你没到期的话,社险是不收的,所以大家有时会感觉生育津贴核报比较慢。

生育津贴的支付问题:

如果在产假期间,企业不给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就是全部给个人;企业正常按月发放工资的,生育津贴如果比工资高,高出部分,公司就得补差价给职工;如生育津比工资低的话,那么生育津贴企业全部扣除。现在一般情况都是企业不给工资的,所以这个钱都是给个人的。

这个钱是社险核报后,打入公司账户的,然后个人再去企业领钱的,不是打进个人的医保账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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