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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多少钱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北京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生育津贴公式 :生育当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计算如下:

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 15天

妊娠12-16周(含)流产 30天

妊娠16-28周(含)流产 42天

妊娠28周以上终止妊娠 90天

正常生育 90天

难产生育(产钳助产、胎吸、剖宫) 90+15=105天

多胞胎生育 90+15*(胎数-1)天

晚育津贴 男/女 女方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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