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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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标准今年再次提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45元。
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我区继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高龄补贴标准后,今年将再次提标。根据《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虞人社〔2015〕73号)精神,进行具体调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45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0周岁(含)至90周岁以下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及以上人员高龄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以上调整标准从1月1日起实行。
据悉,本次调整提标后,该险种统筹基金年支付总额在原基础上约增加3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