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低保政策及申请标准,甘肃低保办理条件
2019年,甘肃省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补助水平、特困供养补助标准,稳定实现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的。
2019年,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由月人均485元提高到524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420元提高到455元。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310元、290元提高到335元、318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不再提高。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全省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为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2019年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年人均8174元、5226元。另外,根据民政部相关要求,今年起我省将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其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分为三档分别不低于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进行补助。
据悉,此次提标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补发到位。
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申请低保
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指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7年2月,中国残联协同26部门和单位印发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也明确规定,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在这里需要记住几个关键词: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成年残疾人、没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单人户。这些都是进入低保贫困线的条件。
2018年10月民政部举行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说道,将继续落实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最近民政部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正在推动地方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各地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到低保范围里面。
具体各地进展情况可参看:2019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最新进展
低保有了“新规”,部分地区重度残疾人可以增发“低保金”
重度残疾人可增发低保金
民政部《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要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下岗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