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为帮助纳税人更好地理解、把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我们不妨看看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文章,以下是上大学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个时间点
财税(2015)119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自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度汇算清缴。
两个比例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三张表格
企业应严格根据财税(2015)119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97号的规定执行费用归集:
1.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
2.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3.研发费用辅助账归集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四类研发
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均有不同的费用归集和加计扣除具体规定,请及时查询政策文件学习。
五项费用
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注意:
除上述费用外,还有其他这些相关费用哦。↓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六个行业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七类活动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延伸阅读:
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核算
如果企业满足行业条件,研发活动也满足要求,那么发生的研发费用是否一定可以申请加计扣除呢?答案仍然是:不一定。
按照119号文的规定,只有在财务管理上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将发生的研发费用申请加计扣除:
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9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研发支出辅助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可参照本公告所附样式编制。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97号公告第二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对其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