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2018年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条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宿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提取材料
1、单位审核的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身份证
3、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房屋类:
宿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宿州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提供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核实后在申请上加盖公章(申请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3、职工持以上材料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周一至周四为四个工作日办理)
4、中心服务大厅受理审核→二代身份证读卡进入管理系统→材料原件扫描录入→采集提取本人有效收款银行及帐号并签字确认 (二楼)
5、中心在规定时间(三个工作日)以转帐方式直接打入到提取本人储蓄存折或卡内
提取时间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提取时间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