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深圳怎么投诉物业
一、深圳南山物业主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1、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南山区分局
地址:南山区沙河东路汇雅苑
电话:0755-26754118
2、南山区政府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南山街道办:26475211
南山区建设局 物业咨询投诉 :26662527
南山区物业办经管部:26667159、26542378
南山区物业办 综合部:26542379、26542208
环保局: 26560940
公共(食品)卫生投诉: 26648321
人大办:26667264
更多:http://www.szns.gov.cn/main/zxtsdh/2009041571275.shtml
3、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网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6楼
电子邮箱:szwyxh@yeah.net
传真:0755-83219753
综合部电话:83219753
会员服务部电话:83617863
二、《深圳市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市局) 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局) 是受理及处理投诉的行政机构 。 市、区局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投诉。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受市局的委托承担物业管理投诉的调查、协调等事务性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实行分级负责,先区局、后市局逐级受理 ,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五条 所有投诉由区局直接受理,市局原则上不受理越级投诉;对区局协调、处理不服的以及重大投诉由市局登记受理。
第八条 投诉应提供的材料
投诉人投诉时需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笔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姓名(名称)、住址、邮编、联系电话,联名投诉的需提供所有投诉人的签字和联系电话;
(二)被投诉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三)投诉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投诉的要求;
(五)与投诉事实有关的证据和证明;
(六)市、区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十三条 投诉的办理程序
(一)市、区局对登记受理的投诉应在 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被投诉人 , 被投诉人应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市、区局在收到答复后的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调查, 根据查证的事实依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出处理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二)被投诉人收到市、区局投诉受理的通知,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又不答复的,视同认可投诉事实,市、区局应在答复日期满后的2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
(三)对情况复杂,涉及双方重大利益的投诉,市、区局可适当延长受理和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