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贵阳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今年,贵阳市依然坚持实行划片入学,贵阳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市、县)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但在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以及教育督导等部门充分参与。新旧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2018年起,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计划管理。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力争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的要求,在限定额度内设置班级规模,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
此外,市教育局表示,2018年起,贵阳市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在市教育局公布的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均视为无效,已经向家长收取费用的,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责成学校全额退款。民办学校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观察团对全市民办学校招录情况进行巡察。
按照教育厅规定,贵阳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要摸清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时段同步开展,4月至6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前期准备工作,7月至8月,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全部工作,其中民办学校面谈及录取在6月30日至7月6日完成,招生时间不得延长;9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贵阳市还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201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
严禁选拔生源 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市教育局表示,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
但是,严禁学校进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贵阳市教育局将对违规组织统一考试的公办学校校长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通过笔试选拔的学生视为无效招生并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
此外,严禁初中学校到小学以推优或其它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严禁小学为初中学校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严禁任何小学校长和教师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
市教育局鼓励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市教育明确,原已举办且2018年有特长生超生需求的学校,必须经区(市、县)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照“规模控制,不再新增”的原则同意后向省厅重新申报(申报材料附课时安排、教学计划、去年省厅批复印件,逾期视为不再申报),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一律视为违规招生。已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到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针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按照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同时,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此外,贵阳市教育局强调,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办公室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时明确,我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暂不调整。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消除大班额的实际,经充分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意见,考虑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现状,我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暂不调整,仍为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要严格划片入学,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热点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督查,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化解“择校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竞赛成绩、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入学依据或参考。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原已举办且2017年有特长生招生需求的学校,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向市(州)教育局重新提出,由市(州)教育局于2017年4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申请,经批准方可招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
贵阳市2020各区义务教育入学
各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详情
南明区
南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中小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文件《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0〕26号),按照“两为主”和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与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须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一、公办小学
1.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贵阳市居住证(居住地为南明区);
3.以下两项材料只需提交一项即可:
(1)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进城务工人员的出具与贵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由用工单位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连续缴纳三年(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的社会保险明细清单及缴费凭证(缴纳年限作为子女优先入学条件);
(2)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经商人员的出具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代表,且于2017年6月前(含6月)在工商部门办理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商年限作为子女优先入学条件)。
4.预防接种证原件;
5.保健手册原件;
6.出生证原件。
二、公办中学
1.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一方户籍在贵阳市以外的须提供有效贵阳市居住证(居住地为南明区);
3.现就读学校开具的六年级学籍证明(学生个人学籍卡);
4.以下两项材料只需提交一项即可:
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进城务工人员的出具与贵阳市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在贵阳市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连续缴纳三年(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的社会保险明细清单及缴费凭证(缴纳年限作为子女优先入学条件);
法定监护人一方属于经商人员的出具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代表,且于2017年6月前(含6月)在工商部门办理的有效营业执照,还应提供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经商年限作为子女优先入学条件)。
云岩区
非云岩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
所需资料包括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户口簿,拟入学儿童的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2)拟入学儿童或少年的法定监护人在云岩区公安部门办理的近三年的IC卡居住证、社保局出具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的近三年的社保证明材料并附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代表在贵阳市工商部门办理的近三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等;
(3)申请公办初中学位还须提供拟入学少年的小学毕业证。
观山湖区
观山湖区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户籍生)入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户籍生)在登记结束至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前,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要求及安排开展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在公办学校现场审核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相应学校报到。具体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观山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审核所需材料:
小学一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户主非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近三年居住证(或居住证办证机关出具的办证凭证)
5.近三年在贵阳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据或近一年以上观山湖区营业执照
6.预防接种证(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7.健康手册
初中七年级
1.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打印的《现场审核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证明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户主非父母的提供)
4.观山湖区近三年居住证(或居住证办证机关出具的办证凭证)
5.近三年在贵阳市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据或近一年以上观山湖区营业执照
6.接受小学义务教育证明材料(小学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花溪区
花溪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法定监护人在花溪区办理有效居住证的儿童.
(2)按照《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落实“两为主”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在教育局确定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见附件3)办理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花溪区办理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须具备相应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A在花溪片区或经开片区社保中心连续三年(2018??2020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
B监护人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的相关证明(三年及以上)。
C出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件。
D户口薄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具义务教育证书)。
(3)随迁子女在平台登记报名并比对成功后,学生家长填写《花溪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4),提供印证材料按照信息通知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 录取顺序:同时具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个条件的,优先安排进入登记报名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读。在同一所公办学校接收完成具备四个条件的学生,还有剩余学位的,可以向满足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延伸。
(5)工作要求:学校按照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名册、收集审核资料。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预录取名单须报教育局审核后在7月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要认真作好解释工作
乌当区
乌当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规定
一、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1号令)《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筑教发〔2010〕63号)《乌当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实施方案》(乌委办通字〔2012〕233号)等规定,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先通过网上平台登记后,凡符合条件的,审核齐全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二、相关条件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在新天城区(即观溪路街道办事处、新光路街道办事处、新创路街道办事处、高新路街道办事处、龙广路街道办事处)升入一年级和七年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父母必须在新天城区务工或自主经营的。二是现居住地必须在新天城区。
三、应准备的材料
(一)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一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及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与《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相一致的居住情况(含居住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社保局交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保健手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七年级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及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与《贵阳市居住证》或《贵阳市居住登记表》相一致的居住情况(含居住时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社保局交纳近三年以上(含三年)社保的相关证明。自主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
白云区
白云区2020年“幼升小”“小升初”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指南
为了确保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顺利入学,根据《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1号令)、《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筑流领办发〔2012〕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请各位家长按以下要求操作,可以申请公办学位。
(一)白云区就业(上班)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白云区用工单位给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的“五险”,缴纳时限2018年1月~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白云区个体工商户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父母(监护人)一方到白云区工商部门办理三年(2018年1月~2020年5月)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农村双女结扎户人员随迁子女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提供计生证明、结扎证。
(四)残疾人子女及本人残疾的适龄儿童
⒈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⒉父母(监护人)双方到白云区公安局办理近三年(2018年1月~2020年至今)有效《贵阳市居住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⒊父母(监护人) 一方或本人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白云区辖区内的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人员随迁子女
1. 正常儿童、少年的公安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监护人)居住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相关手续。
修文县
外县户籍所需条件与材料:
根据学校学位及学生现居住地情况,按照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资料统筹安排,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在就近的公办学校或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以下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现居住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2)贵阳市以外户籍适龄儿童原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以下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①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本人于2020年6月10日前(含6月10日)在现居住地购置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备案登记表或不动产权证)。
②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证明,同时提供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三年以上的社保(“五险”)的证明。
外县户籍招生程序:
除小学整班移交到初中的学生外,其余小学和初中学生需持就学联系函(贵阳市以外户籍)、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居住证明)→到现居住地乡镇(社区)领取《进城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附件6)并如实填写→持房产资料或劳动合同(社保)等原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相关窗口审核盖章→将审核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生现居住地乡镇(社区),并签订服从调剂承诺书→按学生现居住地乡镇(社区)通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学校审核、报名注册。
清镇市
(一)招生范围
1.小学所需材料:
(1)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3)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2.初中所需材料:
(1)清镇市辖区内小学毕业学生。
(2)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小学毕业学生。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在我市有产权房且入住;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需提供公安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需提供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息烽县
根据《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贵阳市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细则(试行)》、《贵阳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办为主、民办为辅、公开平等、就近入学、先公后民、顺序安排、基本保障”原则,结合本县实际,在县城务工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本县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提供材料
1.外出务工证明:原户籍地村(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开出的外出务工证明。(需加盖公章)
2.户籍证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儿童的户口簿、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务工合同: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工单位签订、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只需提供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需在一年以上(含1年)。
4.居住证明: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房者提供租房合同,要求租房合同经现在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签署意见盖章。外区县户籍的还须提供暂住证。
5.其他证件:就读七年级需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
开阳县
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根据招生方案免试就近入学;跨乡镇就读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后,服从随机派位;县外户籍随迁子女需持居住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预登记后,服从随机派位。
县域外户籍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招生流程:
平台根据全县学位情况,随机分配到校。将通过短信和平台提示两种方式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持户口薄、居住证(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居住证明(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县直初中新生还须持县城小学(县直小学及城关镇各学校)颁发的义务教育证书到通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学生信息并对外公示审核学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