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及条件是什么
据了解,招生工作中,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将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要求,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落实好“三不准、三公开、一关爱”的工作要求,“三不准”即本区内不准跨片入学,区与区之间不准跨区入学,不准以小学附设幼儿园为条件与小学入学挂钩招生或做此类宣传;“三公开”是公开招生条件、招生区域、招生时间,严格按照《牡丹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招收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一关爱”即关爱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同时做好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
此外,今年我市将继续对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分班前不允许测试考试,要按照学生性别自然分组后,由家长代表抽取班主任姓名,确保各教学班男女比例相对均等。班级确定后,新生不允许再进行调整。
招生程序
(一)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监护人)的适龄儿童,经学校登记核查后免试入学。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住房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发票、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
(二)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材料及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免试登记入学。
1.“住老人房”:户籍在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父母)在一起(出生落户),房屋产权为祖父母或外祖父,且父母在牡丹江无房产。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簿、住房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在学区内,户籍与其父母户籍一致(非四城区城市户籍)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住房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
3.“有户无房”: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没有房产(四城区无房)。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
4.“无户无房”(外来务工子女):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学区内(非四城区户籍),在学区内租房居住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一招生报名。
所需材料: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适龄儿童出生证。
(三)结束登记后由学校、教育局共同核验相关材料,招生工作结束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请家长准备一个A4大小塑料透明带拉链的资料袋,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入其中,并在封面注清新生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方便学校和教育局核查。
郑重说明:按照《关于牡丹江市2020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期房、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夫妻共有除外)的住宅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公寓房按照“六年1个学位”的原则,即每个公寓房在小学六年期间,只提供1个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