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期截至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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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从济南市社保局了解到, 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期现已开始,截止缴费日期为4月30日。根据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内缴纳当年的保险费为正常缴费,政府财政将根据参保人缴费的档次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4月30日以后缴费的则属于补缴,无法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正常缴费除了能享受缴费补贴外,参保人缴纳的个人账户金还可按规定累计计息,有利于个人账户金的积累增长。 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得到提高 政府最高补贴从80元提升到100元 据了解,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度缴费,每年的1-4月为当年的缴费期。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中,调整提高了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同时规定政府最高补贴100元。 目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济南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上述人群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济南市统一设为每年100元到5000元共12个档次。但100元档只限于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正常缴费最低档为300元。政府补贴方面,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正常缴费给予补贴,即缴即补,补贴最高100元。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标准
缴费档次 | 政府补贴 | 缴费档次 | 政府补贴 |
100元 | 30元 | 1500元 | 70元 |
300元 | 36元 | 2000元 | 80元 |
500元 | 42元 | 2500元 | 85元 |
600元 | 45元 | 3000元 | 90元 |
800元 | 51元 | 4000元 | 95元 |
1000元 | 57元 | 5000元 | 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