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平均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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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笔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已确定,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9元。在11个设区市中,赣州以3357元列全省第四位。
据了解,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江西省统计局公布的各设区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将作为处理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依据。
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看,江西月平均为3539元,南昌为3861元排设区市首位,新余3478元排第二位,鹰潭以3389元排在第三位,赣州以3357元列全省第四位。
据介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时的月缴费基数,是按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为缴费基数,即最低计算基数为2123.4元;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