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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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土部门获悉,盐城市16岁-59周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将统一调整为190元,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每月可领330元养老金。
日前,我市出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上调征地补偿标准,并统一同一类型区域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标准。《办法》明确,按照江苏省政府93号令征地补偿地区分类,盐城市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标准分别为1.7万元和1.4万元,而原标准分别为4000元和3000元。对60周岁以上人员,符合城乡居保领取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省政府规定的城乡居保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为逐步解决市区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养老金偏低和不统一问题,市区16岁-59岁人员月生活补助费从60元-190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90元,对市区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养老金从最低200元/月统一调整至3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