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网 > 养老保险 > 正文

年惠州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13%(二)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5%的调整至15%,低于13%的调整至13%,单位缴费比例在13%~15%之间的维持不变。同时,对本市户籍人员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必须执行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不得执行不同的单位缴费比例。

据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情况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15%;国有、集体企业15%;外资、民营企业12%;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12%。

“按照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必须执行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原单位缴费比例为15%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下调至13%;原单位缴费比例为12%的外资、民营企业上调至13%。”该负责人说,而对于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保持12%不变。

该负责人说,《通知》要求各市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必须执行统一的单位缴费比例(13%~15%),是为实现全省统筹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决定,对规范企业职工参保缴费、维护职工利益意义非常重大。


惠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惠州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养老保险调整前后对比

惠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消除户籍差异

惠州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惠州养老保险查询

惠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惠州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消除户籍差异

惠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