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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2018抚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及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抚州养老保险查询办法:

1、参保人可通过“江西省养老保险查询”可获取更多信息。

2、抚州养老保险服务热线12333,可查询个人账户信息。

3、持社会保障卡到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信息。

抚州养老保险查询电话

抚州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94)12333,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抚州养老保险上门查询

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简介:抚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主要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申报登记;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参保单位职工和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核等工作。

地址: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

电话:0794-8622783

服务热线:12333

邮编:344000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为当地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平均工资的60%至100%之间自由选择并确定缴费基数,下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按不低于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

缴费=缴费基数*20%*12

例: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2000,按照基数60%缴费

一年费用:2000*60%*20%*12=2880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缴多少需要询问当地社保局。

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其中,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在满足社会统筹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补充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足,帮助企业员工建立的超出基本养老保险以上部分的一种养老形式。它属于团体寿险的一种。

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超过部分应缴的社会统筹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记入个人补充养老保险账户。 按规定,只有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没有超过全市上年度职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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