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最低工资标准及调整最新修订版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2018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分为第一档为1890元,第二档为1720元,第三档为15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第一档17元,第二档15.5元,第三档13.5元。
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苏州市,为1890元,仅比北京低60元,上调幅度为120元。最低的是宿迁,最低工资标准为1520元,上调幅度为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至13.5元。
镇江:最低工资1890元
根据省人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7月1日起调整镇江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7元/小时。镇江市区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均执行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