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邯郸最低工资标准国家规定
邯郸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2021年邯郸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邯郸最低工资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以此标准为基数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提高。据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邯郸市区(含马头生态工业区)、邯郸县、磁县、武安市为1420元;
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为1310元;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为1210元。从2020年3月1日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也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以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的县、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提高70元至80元不等,调整后我市失业保险金将达到月人均最低650元、最高900元。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有1.1万余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这次调整中,市本级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每月失业保险 金770元;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0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840元;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月失业保险金900元。
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第13个月 起,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17年的每月失业保险金770元;累计缴费满17年以上的每月900元。据介绍,享受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单位和个人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职工应当在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 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参保地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满1年增领3个月的失业保 险金;满5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随着失业保险金的调整,同时以失业保险金为基数计发的求职补贴、应届困难家庭大学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冬季取暖补贴等其它待遇也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