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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积金相关新政策

更新时间:上大学网

大连放宽市民公积金贷款买房及提取条件

  日前,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今日起,我市将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通知规定:“凡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较之此前我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满足“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1年以上”的基本条件,这一缴存周期缩短了90天。虽然只缩短90天,但是对于很多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婚房群体来说确是个很大的利好。相信此举在一定时间内,对我市以刚性住房需求为主定位的住房消费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贷款政策调整,是综合考虑房地产市场形势、资金存量及职工群众合理要求等各种因素,落实市政府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惠及面,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我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先后多次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流程,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截至今年9月末,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86.01亿元,帮助33.39万户家庭实现了住房梦想,贷款余额424.27亿元。

  笔者了解到,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相配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原职工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1年以上”相应调整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9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9个月以上”。其他提取规定均不变。

大连:今起贷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预约转账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今日起推出预约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对贷款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申请预约转账服务。

  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管理规定,为保证资金安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需在放款日后的一个月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大厅办理提取业务。今年在“工作落实年”活动中,根据职工群众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业务创新方案,决定推行预约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贷款职工,办理贷款时可签订《住房公积金预约转账提取协议书》,对贷款后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预约转账服务,资金将于实际放款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划转至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省却了贷款职工再次跑腿办理提取业务的麻烦。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现有政策及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大力精简办事流程,先后推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老弱病残孕等特定群体预约服务、简化新老职工统一缴存比例审批程序等多项便民措施,极大方便了广大缴交单位及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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