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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异地互认惠州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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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异地互认 惠州未收到通知

公积金新政落地将实现异地互认,减轻贷款负担

惠州暂未收到通知,但部分收费项目已经开始取消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将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惠州暂未收到通知,新政在惠州尚待落地,不过部分收费项目已经开始取消。

  《通知》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推进公积金异地使用,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在工作地缴存的公积金,可用于异地购房贷款。事实上,2008年,为促进珠三角一体化,由广州市牵头,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8个城市已经签订协议,启动公积金异地互贷。据媒体报道5月,原协议已到期,至今仍未续签。惠州公积金中心主任兰德华表示,启动的珠三角互贷,最初是由广州提出,但实施四年来,实际申请异地贷款的人数不多,因此去年协议到期后,各地续签的积极性不高。虽然惠州没有续签,互贷协议目前仍然生效,异地互贷还在运作。

  兰德华说,异地互贷会造成互贷地资金流向的不平衡,劳动输出地与输入地尤为明显,对劳动输出地缴存的市民造成冲击。应该要出台平衡机制,不然会制约当地公积金的积极性,“当地政府肯定首先反对,客户根本没在这里交过公积金,但是要在这里贷款。当然这对维护职工利益当然是好事。必须内部有一个协调的机制。”如住房信息联网等配套也需要及时跟进,才利于监管。

  《通知》中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记者了解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费、新房评估费已免收。

  “我认为建设部推出公积金新政主要是做个姿态,我研究过新政的条款,很多不切实际。”但兰德华不否认公积金新政的积极意义。比如条款里将连续缴存时间由12个月缩短为6个月,这样会发生为贷而贷的现象。一般人买房,怎么说也得6个月,如果从看房开始,就开始缴纳公积金,等定好房半年过去了,此时申请公积金刚好可以。“这样会给公积金中心非常大的资金压力。”

  不过对于公积金新政的前景,兰德华并不看好,他认为异地互贷的协查、平衡机制如果不相应完善,新政特别是异地互贷最终会不了了之。“一个住房信息联网喊了多少年都联网不了,不要说公积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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